×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24-05-22

信息名称

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31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取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文件编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

2024-05-22

记录形式

文本

载体类型

信息内容

我局收到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 0311 号“关于解决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公园、绿道用地手续办理的建议”的代表建议,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现将办理答复公开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情况

依据《上海市办公厅印发< 关于加快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带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沪府办﹝ 2021 ﹞ 36 号)精神,本市将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进外环绿带功能提升,具体包括:改造提升已建外环绿带,优化提升拓展已建成 14 座公园的功能,新增 36 公园;推动建成外环绿道体系,建成外环主干绿道总长度超过 100 公里、绿道驿站 30— 40 个,实现除重大市政节点外全线基本贯通。

为确保任务目前按期推进,我局先后制定《环城生态公园带环上功能提升总体规划》《外环及周边地区慢行空间贯通专项规划》等规划依据,并对工作任务作了进一步分解,按年度下达至各区。目前,本市已累计建成“环上”公园 32 座,其中新建 18 座,预计 2024 年底将建成并开放“环上”公园 8 座,建成 12 公里外环绿道(均在浦东新区),贯通 17 处断点项目,建成驿站 12 座。

(二)“环上”公园项目用地情况

我局比对三调数据用地图斑和初步统计测算,环上 36 座改造公园项目总面积约为 1124.44 公顷,占已建绿带的 27.38%,其中建设用地约为 307.87 公顷,占总数的 27.76% ;农用地约为 700.88 公顷,占总数的 62.33% ;未利用地约为 115.69 公顷,占总数的 10.29%。环上公园项目中普陀、徐汇段已基本完成农转用,闵行项目内建设用地约占 50%,宝山、嘉定、浦东项目内建设用地分别约占 23.23% 、 9.1% 和 8.3%。

为了解环上公园项目建设用地实际需求,针对环上已实施公园项目内建构筑物、硬地铺装用地情况进行了统计排摸,对规划待实施公园项目内建构筑物、硬地铺装用地需求进行了估算(估算其必要的入口集散广场、活动场地、停车场、厕所、服务中心、售卖点等用地需求)。经初步统计分析,环上公园项目总计约需 140 公顷建设用地指标,经比对方案和三调数据,采用用途管制后,环上公园项目用地需求初步统计为:约 80 公顷 8 米以下道路、 15 米以下水系实施用途管制;约 8.38 公顷 1 米以下道路、 100 平以下建构筑和硬地广场实施原地类管控;约需 20.86 公顷 100 平以上建构筑、硬地铺装、 8 米以上道路、 15 米以上水体需采用点状供地。

(三)“环上”绿道项目用地情况

  1. 外环绿道项目

经初步统计测算,外环全线约 123 公里主干绿道中,在农用地上建设的约 51.6 公里,在建设用地上建设的约 70.2 公里,在未利用地上建设的约 1.2 公里。浦东有 50 公里主干绿道待建,其中约 23.5 公里在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约 26.5 公里在农用地上实施建设。按绿道平均 3.5 米宽且在建设用地上实施估算,约需 92.75 公顷用地指标,采用用途管制后,无需建设用地指标。

  1. 绿道断点项目

经初步统计,131 处外环绿道断点中,涉及桥梁架设贯通的 92 处,其中 30 处在建设用地上实施建设,62 处建设过程中将涉及农用地,如浦东新区曹路镇前花园沟断点、杨家沟断点等两侧均为农用地。按桥梁架设平均 6 米宽,跨度 25 米,两侧起坡长各为跨度 2 倍估算,约需 37200 平方米用地指标。

  1. 绿道驿站项目

经初步统计,规划 49 座外环绿道驿站中,41 座拟于“十四五”期间实施建设,其中约 27 座结合现有建筑改造,14 座新建。14 座新建驿站中约有 8 处位于农用地上,如宝山区盛宅公园驿站、浦东新区孙桥公园驿站等,按新建每座驿站占地 150 平方米估算,8 座驿站约需 1200 平方米用地指标。

综上,实施用途管制后,环上项目共计约需 24.7 公顷建设用地指标,包括环上公园 20.86 公顷、绿道断点 3.72 公顷、驿站 0.12 公顷。

二、 具体管理要求

  1. 关于功能管理要求

“环上”项目建设内容须为公园服务功能配套,不得设置和公园无关的建筑设施,设施主要包括以下 3 种类型:( 1 )需办理建设用地手续的项目:宽度超过 8 米的道路,宽度超过 15 米的水系,面积大于 100 平方米的广场、建构筑物(含桥梁)。( 2 )需办理用途管制手续的项目:宽度介于 3— 8 米的道路,宽度介于 3— 15 米的水系。( 3 )按原地类管理的项目:宽度不超过 3 米的道路,在跨度不超过 3 米的水系架桥,占地面积小于 100 平方米(含)的广场、建构筑物(含桥梁)。按原地类管理的小微设施以公园绿地范围整体备案。

  1. 关于程序管理要求

( 1 )由区规划资源局、区绿化市容局联合组织具有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按照“环上”项目年度实施项目或区域实施为单元,编制“环上”项目实施方案或专项规划,(效力参照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实施方案成果要求须包含:法定文件、数据库、说明书等,报区政府审批。( 2 )区政府批复后,由区规划资源局报送市规划资源局备案入库,纳入上海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统一管理。( 3 )区绿化市容局按市绿化市容局下达的“环上”项目年度计划,向区规划资源局报用地申请。区规划资源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建设用地手续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手续。

三、 下一步工作

  1. 建设用地就地平衡

( 1 )基本思路。根据国土三调数据,经初步统计测算,在外环绿带已实施的 4038.9 公顷范围内,建设用地约为 1304.29 公顷,占总数的 32.3% ;农用地约为 2326.56 公顷,占总数的 57.6% ;未利用地约为 408.07 公顷,占总数的 10.1%。我局认为可以通过利用这些存量建设用地的释放进行用地平衡,解决建设用地指标缺口问题;鉴于供地是根据单个项目申请办理的,存量的建设用地释放是一次性操作,我局建议先供后补;考虑到供补的时间差,建议可以多释放点存量建设用地作为补偿。

( 2 )具体用地指标统筹。本次环城生态公园带建设用地主要遵循“就地统筹、先供后补、补占略多”的原则进行用地指标统筹。由区规划资源局先按“环上”项目建造需求供地,待 2025 年项目落地、所需建设用地指标明确后,从现有存量用地一次性腾退补充;且考虑占补存在时间缺口,按 1.2 倍进行回收。

  1. 深化政策机制研究

根据自然资源部最新政策《自然资源部关于支持上海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改革创新意见的函》(自然资函[2023]615 号),支持上海探索对新建的成片生态建设、农业科研院所用于农业生产试验田等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但仍按农用地管理的新机制。在浦东新区的生态用地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我局将配合市规划资源局将进一步研究并指导各区做好“只征不转”手续有关工作,并争取在年内出台相关政策口径,有序推进环城生态公园建设。

  1. 程序办理优化流程

按照农用地区域办理点状供地一般需要编制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或者线性工程专项规划作为依据,考虑到环城公园带项目有面状线状还按照年度按照不同项目推进的特殊性,建议分单元开展规划编制研究工作。建立市绿容局与市规划资源局联合工作机制,开展联合评审,审批后作为开展环城公园带的工作依据。

立即登录